南京禄口疫情问责风暴,一场被遗忘的人祸与制度性反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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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5-21
2020年至今,新冠疫情彻底改变了中国社会的运转模式,也深刻影响了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关系,在南京,不少业主因物业服务不到位而拒缴物业费,甚至引发大规模诉讼;而在辽宁,部分城市的物业费收缴率却逆势上涨。
为什么同样的疫情,两地的物业费缴纳态度截然不同?这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社会心理、法律逻辑和经济差异?
南京作为经济发达城市,物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,疫情期间,许多小区因封控管理混乱、消杀不到位、物资配送滞后等问题,引发业主强烈不满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944条,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费,但若物业公司严重违约(如未履行消杀、安保等基本职责),业主可主张减免费用。
关键点:
由于诉讼成本高,许多南京业主选择“拖字诀”——不主动缴费,等物业起诉后再协商,部分物业公司为减少纠纷,开始推出“缴费送礼品”“预存打折”等促销手段。
与南京不同,辽宁部分城市(如沈阳、大连)的物业公司多为国企或政府背景,疫情期间获得了更多财政支持,服务稳定性较高。
东北地区仍有较强的“单位制”文化,许多小区由原国企家属院改造而来,业主与物业的关系更接近“管理与被管理”,而非纯粹的市场契约关系,业主对物业的容忍度更高,缴费意愿更强。
辽宁部分地方法院对物业费纠纷的判决更倾向于物业公司,业主若无法提供充分证据,败诉风险较大,这也促使部分业主选择主动缴费,避免法律纠纷。
根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数据,2020-2023年,物业费诉讼案件数量排名前五的省份为:
而东北地区(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)的物业费诉讼率相对较低。
由于人工、消杀等成本增加,上海、深圳等地已有物业公司申请涨价,但遭遇业主强烈反对,物业费可能呈现“两极分化”:
部分城市试点“智慧物业”,通过APP实时公示服务内容、财务支出,增强透明度,杭州某小区引入区块链技术记录物业工作,业主可随时查看,纠纷减少40%。
《物业管理条例》并未明确“不可抗力(如疫情)”下的物业费减免标准,未来可能出台细化规定,平衡业主与物业的权益。
南京与辽宁的对比表明,物业费问题不仅是经济纠纷,更是社会治理模式的缩影。
物业公司要么提升服务赢得信任,要么依赖政府背书维持运营,而业主的“钱包投票”权,将直接影响行业的变革方向。
(全文约2000字)
注:本文基于公开案例及行业分析,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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